稿源:天津广播 编辑:白璐 2017-09-15 08:25
近日,滨海新区卫计委公布了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滨海新区博爱门诊部非法为他人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案,已被警告、没收5055元、并处以2万罚款。
(一)开展计划生育手术的机构未经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未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许可证书而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
(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医疗、保健机构的工作人员,未取得相应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医师或者护士资格,或者未依据《执业医师法》的规定,向卫生部门申请注册,取得相应的执业证书的。
(三)个体行医者从事计划生育手术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26条第2款规定:“个体医疗机构不得从事计划生育手术。”违反这一规定开展计划生育手术的,为非法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违法行为。
(四)违反地方计划生育法规、规章的规定,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主要是指为已经依据地方性法规的规定,采取了放置宫内节育器或者实施了男女结扎绝育手术等长效避孕措施的育龄夫妻非法实施取出宫内节育器、进行输卵管或输精管复通术,使一些不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家庭,得以超计划生育,从而破坏了计划生育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